李星星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执业于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多个领域承办了大量案件。此次在涉案5亿的传销大案二审中,她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带来了转机。
全面梳理找辩点
李星星律师介入二审后,全面细致地梳理了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发现一审存在违法所得严重虚高的问题,未扣除共同操作账号收益分成、转给主犯用于平台运营的30万+,存在重复计算;上诉人角色定位严重偏差,非发起、策划、控制者,仅为团队负责人,起辅助、次要作用;且上诉人系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主要事实,构成自首,一审量刑未充分体现从宽幅度。
当庭举证做论证
李星星律师当庭提交了账号流水、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同案比对笔录等关键证据。重点论证平台由其他人独资控制、购买软件、制定规则、分配收益;上诉人未参与核心决策、未控制资金、未管理平台,仅负责线下宣传与团队维护,作用显著小于主犯。同时指出鉴定意见存在一人多账号、重复统计层级等瑕疵,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二审改判护权益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上诉人为从犯、具有自首、全额退赃、二审新增退赔等情节,撤销一审量刑,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违法所得从30万+核减至11万元,实现了传销大案罕见的二审大幅改判,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与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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