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张瑞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经手案件超过300件。她服务于银川地区,就职于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其主要客户类型多样,既包括企业,如担任银川市政府、内蒙阿拉善行政公署、内蒙阿拉善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的顾问团队成员;也包括个人,处理各类涉及个人权益的案件。工作方式上,她既擅长诉讼业务,在法庭上为当事人据理力争;也兼顾非诉业务,如担任银川市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司法调解员,积极参与纠纷的调解工作。
劳动争议案例
在蓝X某公司与杜XX、雷XX劳动争议案中,被告杜XX、雷XX面临着原告蓝X某公司的诉讼挑战。原告不服仲裁裁决,请求驳回被告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张瑞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张瑞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展开了全面的证据收集和分析工作。她调取了二被告的银行工资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明细表等证据,结合案涉项目实际由原告开发建设、二被告受原告安排从事相关工作的事实,充分论证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庭审中,张瑞围绕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工资支付凭证的证明力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有力反驳了原告的诉讼主张。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二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原告向被告杜XX支付2023年5月17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工资26787.53元,向被告雷XX支付2023年3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工资52689.66元,且原告不支付二被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成功帮助被告追回了拖欠的劳动报酬。
修理合同案例
王XX与某某服务中心、王XX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XX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被告某某服务中心未按约定对车辆进行维修,也未返还车辆。原告多次催促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车辆或赔偿车辆损失53504元。被告则辩称原告需支付垫付的护栏维修费、拖车费、拆检定损费及保管费等,且不同意赔偿车辆损失。
张瑞作为原告王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明确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车辆返还及损失赔偿问题。针对车辆返还,她主张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修理合同关系,被告在未对车辆进行维修且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占有车辆,构成无权占有,原告有权要求返还;针对车辆损失,她指出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已变卖或处分车辆,要求赔偿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明确被告主张的各项费用未依法提起反诉,本案不应一并处理,被告可另行主张权利。庭审中,张瑞围绕修理合同的权利义务、无权占有的法律后果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辩论。最终,法院判令被告某某服务中心向原告王XX返还车牌号为宁X号的车辆,帮助原告追回了案涉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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