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里,夫妻之间有时会签订婚内财产约定,想着给双方的财产关系加个“保险”。特别是在一些夫妻感情出现波动,或是为了明确各自财产权益的情况下,这种约定就更为常见。不少夫妻会在婚内财产约定里写明,假如未来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可这时候问题就来了,这份写了离婚情况的婚内财产约定,真到了离婚的时候,它是否能发挥效力呢?这让很多人心里犯起了嘀咕。接下来咱们就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婚内财产约定的基本概念和法律依据
婚内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作出的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小张和小李在婚后签订了一份书面的婚内财产约定,约定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这种约定通常就是有效的。
二、写了离婚内容的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判断
如果婚内财产约定中涉及到离婚时财产分割等内容,其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约定是以离婚为前提条件,比如约定“若双方离婚,房产归一方所有”,而该约定在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法院未判决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反悔的,这种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约定可能不发生效力。因为离婚协议本质上是附条件的协议,只有在离婚这个条件成就时才生效。但如果婚内财产约定不涉及以离婚为条件,只是单纯对财产的归属等进行约定,即使提到了离婚时的财产处理,只要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依然是有效的。例如,夫妻双方约定婚后购买的车辆无论何时都归女方所有,即便之后提到了离婚时该车辆的归属情况,这个约定也是有效的。
三、签订婚内财产约定的注意事项
签订婚内财产约定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双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理解约定的内容和后果。约定的内容要明确具体,不能模糊不清,比如对于财产的描述要准确,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同时,要注意约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夫妻不能通过财产约定逃避对外的债务。在签订过程中,最好有见证人或者进行公证,这样可以增强约定的证明力。比如夫妻签订财产约定时有双方的朋友作为见证人,或者到公证处对约定进行公证。
四、婚内财产约定出现争议的解决途径
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对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或者履行产生争议,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由专业的调解人员帮助双方化解矛盾。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婚内财产约定的书面文件、财产的相关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当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解决后,后续还可能面临着财产的实际分割和交付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约定交付财产怎么办,财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以及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出现新的财产争议该怎么处理等。这些后续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处理财产交付和过户问题,如何应对新的财产争议。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