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建设工程领域蓬勃发展,但与此同时也伴随着各类法律纠纷的出现,尤其是工程款结算问题,常常引发争议。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的杨龙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后,便深耕于建设工程等细分法律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聚焦核心争议
在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争议仲裁案中,杨龙律师接受被申请人湛江市某局委托。他第一时间聚焦案件核心矛盾,即申请人主张的“工程款不下浮”是否具有合同及法律依据。通过全面梳理案卷材料,明确了包括《补充协议》是否变更原下浮率结算条款等多个争议焦点。
证据梳理与策略制定
杨龙律师团队系统梳理涉案全部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明确约定下浮率,《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也印证申请人认可下浮结算。同时,对政府函件和会议纪要进行分析,指出其不构成对合同的变更,且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
仲裁审理核心抗辩
仲裁庭审中,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及法律依据提出核心抗辩意见。强调原合同及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进度款支付与结算标准概念不同,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法律规定,且前21期进度款按下浮率支付也印证双方共识。
案件圆满结果
广州仲裁委员会经审理,采纳了杨龙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杨龙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深耕细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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