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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法庭内,李佳莹律师力破“劳务合同”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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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9 · 173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佳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9人 执业5年
律所: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0120211137531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624615933
案例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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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庭上,气氛凝重。劳动者冯XX与哈尔滨某经贸公司对簿公堂,公司以“劳务合同”否认劳动关系。李佳莹律师临危不乱,凭借专业论证和证据链,引导法庭聚焦实质,最终为冯XX确认六年劳动关系,撕开公司伪装。

法庭风云初现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激烈的劳动争议确认之诉正在上演。原告冯XX自2018年9月起为被告哈尔滨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然而公司却从未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2024年10月底合作结束后,冯XX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驳回,遂委托李佳莹律师诉至法院。被告公司则坚称双方是劳务关系,企图逃避责任。

律师全面研判

李佳莹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材料的研究中。她敏锐地意识到,案件的关键在于穿透“劳务合同”的表象,论证劳动关系成立的实质特征。

庭审有力举证

诉讼过程中,李佳莹律师展开了精彩的举证和论证。她指出,尽管协议名为“劳务合同”,但内容包含工作内容、合同期限、薪资标准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这表明双方真实意图是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只是公司逃避义务的手段。同时,她指导冯XX整理银行工资流水、微信工作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冯XX长期接受公司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符合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

驳斥对方抗辩

面对公司提出的“请假导致关系中断”抗辩,李佳莹律师冷静回应。她指出劳动者短期请假是正常现象,不影响劳动关系存续,公司员工支付报酬、审批请假的行为恰恰证明了管理关系的存在。

胜诉彰显正义

最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确认冯XX与公司自2018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李佳莹律师的专业代理,为冯XX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树立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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