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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拒赔绝境:律师抽丝剥茧,真相反转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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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9 · 134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田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2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2202311599854
擅长领域:金融保险
咨询电话:1509363995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专利代理经历;执业优势:熟知各大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擅长保险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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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杨某某购买保险后因病理赔,却遭保险公司以附加险有观察期拒赔。是合理规定还是另有隐情?律师田洁介入,在复杂的保险条款和各方说辞中探寻真相,一场反转即将上演。

保险迷雾中的敏锐猎手

田洁律师,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执业虽仅数年,却已承办超200件案件,在刑事、民事等多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她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总能在复杂案件中捕捉到关键线索。这次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就像一团迷雾,等待她去拨开。

拒赔背后的蹊跷疑点

原告杨某某购买被告某财险公司的健康保险,按时续保多年。然而,他因肺腺癌住院申请理赔时,主险顺利赔付,附加的恶性肿瘤重度特定药品费用却被拒赔,理由是附加险有三十天观察期。杨某某不服,一是购买时被告称按时续保无观察期,二是主险无需计算观察期,附加险却要重新计算。这其中的矛盾,成为案件的关键疑点。

证据链里的真相拼图

田洁律师仔细审查保险合同,发现《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中虽约定“本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三十天。续保、意外医疗无等待期”,但被告无法证明已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同时,被告销售人员称公司宣讲老客户正常续保无等待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田洁律师将这些证据串联起来,重构证据链。

法庭上的反转胜诉

在法庭上,田洁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指出对“续保”应理解为对整个保险合同的续保。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观点,判决被告赔付原告保险金。这场看似绝境的保险纠纷,在田洁律师的努力下实现了反转,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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