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日子,本应相互扶持、彼此忠诚,但现实中总有些糟心事。比如一方出轨、实施家暴,给另一方带来了深深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害的一方就可能会想到提起离婚损害赔偿。那么,要想成功拿到这笔赔偿,得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说说。
一、必须存在法定过错行为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老张在和妻子婚姻存续期间,和另一个女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构成了重婚;或者老李经常对妻子拳脚相加,实施家庭暴力。这些行为都属于法定过错行为,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二、另一方受到了损害
这里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通常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比如因家暴造成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坏等。精神损害则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精神痛苦,像因出轨导致的抑郁、焦虑等。例如,小王发现丈夫出轨后,精神受到极大打击,患上了抑郁症,花费了不少治疗费用,这里既有物质损害(治疗费用),也有精神损害。
三、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害是由过错方的法定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因为丈夫实施家暴,妻子身体受伤住院,这里家暴行为和妻子受伤住院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妻子的受伤是因为自己不小心摔倒造成的,和丈夫的家暴行为没有关系,那就不能就这次受伤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四、离婚为前提
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单纯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不过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夫妻双方不离婚,但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五、无过错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如果要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比如,小赵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离婚一年后,他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可以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离婚损害赔偿的事情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赔偿金额执行的问题,比如过错方不按时支付赔偿款怎么办,能不能要求增加赔偿金额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又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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