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如今,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但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却让离婚这件事变得复杂了些。很多人在经历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心里都犯起了嘀咕: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是不是还得二次申请呢?毕竟这关系到能不能顺利结束一段婚姻。要是没弄清楚规则,错过了时间或者没按要求操作,可能就会耽误离婚的进程,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和困扰。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离婚申请流程回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里得把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冷静期就开始计时了。
比如说,小李和小张决定离婚,他们签好离婚协议后就去了婚姻登记机关,顺利拿到了受理回执单,冷静期就从拿到回执单那天开始算。
二、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与作用
在这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都没撤回申请的,就可以按规定办理离婚登记。
就像前面例子里的小李,冷静期过了10天,他突然不想离了,那他就可以按上述流程撤回申请,婚姻关系继续维持。
三、冷静期结束后无需二次申请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并不需要二次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当事人要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里关键的是要在这第二个30天内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没去申请的,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还是拿小李和小张的例子来说,如果冷静期结束后,他们在30天内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就能顺利拿到离婚证;但要是超过这30天还没去,那就等于他们撤回了离婚申请。
四、申请发给离婚证所需材料
双方要准备好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携带齐这些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经过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比如小赵和小孙去申请发给离婚证时,因为小赵忘带户口簿了,就没办成,得回去拿了再来。
五、特殊情况处理
要是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过程中,遇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比如突发疾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前往,当事人可以及时与婚姻登记机关联系,说明情况,询问是否可以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处理,但具体情况得具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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