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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遇纠纷,租金违约金咋判?婚内赠小三财产,原配能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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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287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朋友聊天,发现生活中法律纠纷还真不少。有人租了房却因疫情等原因和房东在租金、违约金上起了争执;还有人遭遇配偶在婚内把夫妻共同财产赠给第三者的糟心事。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咱们一起来看看下面两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深耕经济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98余件,尤其擅长建设工程案件,同时在劳动争议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现任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

原告A公司和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与马X2019年4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马X按约支付首年租金,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房屋至2024年7月,原告已制定后续市场租赁价格,且马X未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连带给付原告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二被告负担大部分。原因是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原合同继续有效,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未证明财产独立,应对公司债务担责;原告未举证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违约金诉求不被支持。

案例二: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财产纠纷

原告申某某发现丈夫于XX在婚姻存续期间,从2015年起与被告李XX建立婚外关系,直至2022年于XX去世。于XX未经申某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多种方式赠与李XX,累计达163万元。申某某认为赠与行为侵犯其财产处分权且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要求李XX返还财产并支付利息。

李XX抗辩不知于XX已婚,部分转账计算错误、应抵销反向转账,工资社保是合法报酬,部分款项超诉讼时效等。申某某委托律师团队搜集了结婚证、转账流水等大量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律师当庭对被告证据质证,驳斥其抗辩理由。

法院认为,婚外赠与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无效;诉讼时效未届满;核定赠与财产金额,小额转账也应返还;被告反向转账不抵销;工资社保属公司经营行为,不支持返还;保函费原告自担。最终判决李XX返还不当得利款及利息,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干货

1.房屋租赁方面:合同到期后若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最好及时续签。房东要及时催缴租金并保留证据,避免违约金诉求不被支持。

2.婚内财产赠与方面: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协商一致处分,发现配偶擅自赠与第三者,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权。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都是重要证据。

结语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生活中法律纠纷不少,但只要我们了解法律知识,遇到问题积极维权,就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鲁春雷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在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2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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