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在生活里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签订了一份合同,之后发现其中存在一些对自己不利且当初没察觉的问题,这时候就想撤销这份合同。但撤销权可不是能无限期行使的,它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那撤销权行使最长的期限时长到底是多少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撤销权期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但是这里还有个最长的期限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不管你知不知道撤销事由,从这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开始算,五年就是撤销权行使的最长时间了。
比如说,小张和小李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过了三年,小张才发现合同里存在显失公平的条款,他就想行使撤销权。这时候虽然他是刚知道撤销事由,但从合同签订开始已经过了三年,只要在剩下的两年内行使撤销权,还是有效的。可要是过了五年,哪怕他刚知道撤销事由,撤销权也没了。
二、不同撤销情形的期限差异
不同的撤销情形期限是不一样的。像重大误解这种情况,期限是九十日。因为重大误解往往是当事人自己的认知错误导致的,所以法律给的期限相对短一些。比如小王在买古董的时候,误以为是真品就签了购买合同,后来发现是赝品,他就得在知道是赝品后的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而受胁迫的情况,是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小赵被人威胁签了一份借款合同,等威胁解除后,他要在一年内去行使撤销权。
三、撤销权期限的起算点
起算点很关键,它决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时间范围。一般来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是一个重要的起算点。“知道”很好理解,就是当事人明确知道了存在撤销事由。“应当知道”是指按照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当时的情况,当事人应该能发现撤销事由。
比如商家在卖商品的时候,故意隐瞒了商品的重大质量问题,消费者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了问题,这时候就是知道了撤销事由。而如果商家在宣传商品时,有明显的虚假宣传,消费者只要稍微留意就能发现,那即使消费者没发现,也会被认定为应当知道。
四、行使撤销权的途径和要点
如果要行使撤销权,一般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在提出请求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合同、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存在撤销事由。
比如在上述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例中,小张要行使撤销权,就得准备好合同以及能证明显失公平的证据,像房屋市场价格的评估报告等。在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后,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撤销权行使期限到期后,当事人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这可能会导致原本可以撤销的法律行为继续有效,当事人就得按照这个行为的约定继续履行义务。要是遇到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或者不知道该怎么行使撤销权等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法律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