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经历婚姻的波折后,会选择离婚来开启新的生活。而现在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不少人就有疑问了,离婚冷静期结束后需当天去办理离婚手续吗?这个问题可关系到很多想要离婚的人的安排,要是没搞清楚,可能就会影响离婚的进程,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进入了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冷静期里,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撤回申请。
二、是否必须当天办理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不是必须要当天去办理离婚手续。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行。这三十天是一个时间区间,给了夫妻双方一定的时间去安排。例如小赵和小孙冷静期结束后,因为工作原因,没办法在冷静期结束当天去办理,他们在之后的二十天去办理了,也是有效的。
三、所需材料和流程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流程方面,双方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像小王和小周,他们准备好材料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就顺利办理了离婚。
四、未按时办理的后果
要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比如小陈和小吴,冷静期结束后忘记去办理,结果就视为撤回申请,他们后来又想离婚,只能重新开始走流程。
离婚手续办理完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是否彻底执行,子女抚养的具体细节如何落实,遇到对方不配合执行协议的情况该怎么办。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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