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财产分割往往是让人头疼的事儿,尤其是涉及到房产问题。生活中,有些房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赠与的,离婚时赠与的房子还能不能收回呢?这是很多面临离婚的夫妻关心的问题。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咱们得从法律规定、赠与情况等多方面来分析。
一、赠与房子的不同情况及收回条件
赠与房产存在多种情形,要判断能否收回,得看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是否完成过户登记。如果赠与是附条件的,当受赠方不履行约定的条件时,赠与人可以要求收回房子。比如,老张和老王是父子,老张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老王和他的妻子,条件是他们要负责老张的晚年生活起居。但后来老王和妻子不仅没有照顾老张,还对他态度恶劣,这种情况下老张就有理由要求收回房子。而如果赠与没有附条件,并且房子已经完成过户登记,通常情况下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收回。但要是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已过户房子收回需满足法定情形
房子已经过户给夫妻双方后,若想收回,就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赠与的情形。除了刚才提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外,还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比如,老李赠与儿子和儿媳一套房子,约定他们要每月给老李一定的生活费,但他们一直没给,老李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收回房子。不过,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赠与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就会消灭。
三、未过户房子收回相对容易
要是赠与的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在房子过户手续完成之前,赠与人改变主意不想赠与了,一般是可以收回的。例如,老陈打算将一套房子赠与女儿和女婿,但还没办理过户手续,后来因为一些家庭矛盾,老陈不想把房子给他们了,这种情况下老陈就可以撤销赠与,不用再把房子给女儿和女婿。不过,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即使房子没过户,赠与人也得履行赠与义务。
四、收回赠与房子的操作流程
如果赠与人决定收回赠与的房子,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赠与合同、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证据等。然后可以先尝试与受赠人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收回房子。如果协商不成,赠与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符合撤销赠与的条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老赵要收回赠与儿子和儿媳的房子,他先收集了儿子儿媳不照顾自己的证据,然后和他们协商,但协商无果,于是老赵就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根据他提供的证据判决撤销赠与,老赵成功收回了房子。
离婚后,关于赠与房子收回的后续问题可能还不少。比如房子收回后,之前夫妻对房子的装修费用怎么处理,还有如果房子在赠与期间产生了增值,增值部分该如何分配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让你在房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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