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许多案件看似证据确凿,当事人陷入不利局面,仿佛被“证据迷雾”笼罩,难以找到破局之路。本案中,某公司在与某水电站、某集团公司的合同纠纷中,历经一审、二审,二审法院判决某公司需支付近200万元补偿款,某公司不服提起再审,案件形势十分棘手。此时,执业不久的曾惠媛律师作为再审申请人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介入此案。
协议效力审查:发现虚假表示
作为被告代理人,面对二审已判决支持原告诉求的不利局面,曾惠媛律师首先聚焦协议效力。她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发现协议签订并非某公司真实意愿。在政府协调明确放水补偿责任由城开公司承担的情况下,某公司为推进施工才签订协议,这属于虚假意思表示,该协议应认定无效。
责任归属厘清:锁定关键主体
曾惠媛律师进一步厘清责任归属。她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强调某公司并非适格赔偿主体。结合相关文件和协调记录等证据,明确补偿责任应由城开公司承担,而不是某公司。
事实依据夯实:纠正原审错误
曾惠媛律师还夯实事实依据,纠正原审对款项支付背景的错误认定。她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强化己方证据链的完整性与说服力,让法院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事实。
最终,广西高院采纳了曾惠媛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涉案协议无效,某公司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撤销二审错误判决,成功为当事人挽回近200万元的经济损失。
证据审查在法律实务中至关重要,它能拨开“证据迷雾”,还原案件真相,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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