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气氛紧张凝重。被告人陆XX神情焦虑,他因涉嫌诈骗罪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着裁决。
指控与委托
经查,陆XX伙同他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收购手机、电话卡架设GOIP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导致被害人郑XX被诈骗人民币3.3万元。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陆XX家属心急如焚,委托了陈俊宇律师为其辩护。陈俊宇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精准辩护
接受委托后,陈俊宇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定位辩护核心。他指出陆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存在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无犯罪获利,社会危险性较小,同时积极表示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陈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充分阐述当事人的悔罪表现及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理由,推动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缓刑判决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陈俊宇律师关于从犯、认罪态度好、建议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的核心辩护意见。最终判决陆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一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惩戒性,也兼顾了陆XX的悔罪表现与社会危害性,帮助他得以回归正常生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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