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孙X盗窃酒店财物,却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使得案件不能按刑事程序处理。而被告又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如何让酒店的损失得到赔偿。
精准定性案件
张书雯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是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面对此案,她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精准定性。孙X的盗窃行为虽因年龄未达刑事责任标准,但已构成对酒店财产的侵权。张律师敏锐地意识到,应从民事侵权角度入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追究相关责任。
构建证据链条
为了让原告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张书雯律师系统地整理了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价格认定结论书》等公文书证。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构建了侵权事实、损失金额与监护人责任之间的证据链条。即使被告未到庭,也能有力地证明孙X的侵权行为以及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
明确责任主体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张书雯律师明确指出,孙X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孙X某赔偿原告财产损失44,850元,赔偿费用先从孙X个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孙X某承担,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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