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战场上,诉讼并非简单的法条罗列,而是策略与智慧的精彩博弈。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迟延蕾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在多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展现了出色的策略博弈能力。
明确核心策略:坚守合同约定
二审中,面对复杂的局面,迟延蕾律师明确核心策略,始终主张严格参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结算。梁X、杨X的代理人坚持合同无效应按实际造价折价补偿,这一争议成为双方博弈的关键。迟延蕾律师凭借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条规定,强调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应参照无效合同约定结算价款,为己方争取最大利益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细节攻坚:聚焦款项审查
在庭审博弈中,迟延蕾律师不仅在结算标准上据理力争,还聚焦于已付款金额、质保金扣除等细节问题。法院对已付款项逐一核实,迟延蕾律师积极配合,提供详实的证据,论证己方观点。对于质保金扣除问题,充分考虑工程实际交付使用时间及质保期已过的事实,通过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促使法院改判质保金不应扣留,相应调整了利息起算时间,为委托人在这场策略博弈中赢得关键筹码。
最终,云南省高院采纳了按合同约定结算的方案,认定了工程造价,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更精确的认定。迟延蕾律师通过明确策略、聚焦细节的诉讼策略,在这场与对方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博弈中,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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