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周文靖律师就职于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6xxxxxxxx612106,服务地区为江西上饶,联系地址是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领域,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表现出色,办理了多起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民事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工程的不同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付款方式为全垫资,工程验收合格后待上级专项拨款到位即支付,拨款差额部分三年内付清。郑X按约施工并如期完工,工程也经村委会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郑X多次催讨仍未支付。
周文靖律师接受郑X委托后,于2025年9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周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工程完工验收情况、结算价款、已付款情况及催款事实。法院审理认为,郑X已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对于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周律师准确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成功反驳了该不合理抗辩。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在本案中,周律师的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他协助郑X全面收集、整理各类核心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法院采信相关事实奠定基础。在诉讼前,律师代表郑X出具《律师函》,既履行了合理催告程序,又为后续诉讼主张利息起算时间等关键节点提供了事实依据。庭审中,周律师准确运用法律规定进行抗辩,确保了郑X主张的结算金额的合法性。同时,他精准把控利息主张,使法院支持了郑X的利息诉求,全面维护了郑X的合法权益。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合同履行、款项支付等多方面问题,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应对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
某公司与章X、揭X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2023年9月1日,章X因揭X承揽工程需资金周转与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万元,但某公司预先以“财务费”名义扣除5000元。借款到期后,章X未能按期还款,后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由揭X替代汪X承担保证责任。章X应揭X要求向某公司支付六万余元,因款项未结清,某公司将章X、揭X诉至法院。
周文靖律师作为章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章X深入沟通案情,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包括实际借款人主体认定、借款本金的确定、已支付款项的性质及超额利息抵扣本金的主张、律师费承担的合理性、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的合法性等。为支撑抗辩意见,律师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如调取章X与揭X的合作协议,收集某公司出具的收据,整理章X与揭X之间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及聊天记录等。
在庭审中,周律师提出多项抗辩,包括章X仅是名义借款人,不应承担还款义务;实际借款本金应为扣除预扣利息后的99.5万元,利息应按起诉时LPR四倍计算;已支付的六万余元中超额部分应抵扣本金;某公司主张的3万元律师费无依据等。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部分抗辩意见,判决章X偿还借款本金九十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揭X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虽法院未采纳“揭X为实际借款人”的抗辩意见,但认可了“预扣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超额支付的利息抵扣本金”的核心主张,为章X减少了十余万元损失。
周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显著。他精准定位争议焦点,搭建了有效的抗辩框架,避免案件陷入事实混乱。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强化了抗辩说服力,虽部分证据未完全被法院采纳,但为其他抗辩意见提供了有力支撑。庭审中据理力争,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了当事人的还款责任和利息支付总额。同时,律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促使法院对相关条款进行严格审查,维护了诉讼权利的平等性。此类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纠葛,周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结果。
周文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以及各类民事纠纷案件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建工合同纠纷还是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等不同类型的案件,他都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相信周文靖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素养和敬业的精神,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