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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代发等证据能否锁定劳动关系?转包方主张终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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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526人看过
导读:本案是建设工程领域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难点是多层转包下实际用工主体认定及工资代付能否认定劳动关系。律师围绕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业务关联组织证据,反驳对方证据,法院最终确认劳动关系。


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劳动关系确认案件中,由于存在层层转包、证据链复杂等情况,事实认定往往充满挑战,如同在迷雾中寻找真相。此案中,某安装公司否认与柴X存在劳动关系,韩虎伟律师的介入,为揭开真相带来了转机。

证据梳理,锁定关键要素

接到柴X的委托后,韩虎伟律师开始全面审查案件材料。他仔细查阅各类文件,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梳理过程中他发现,某安装公司称已将劳务分包给某工程公司,但该公司已注销,且柴X从不知晓这家公司。相反,柴X的工作安排、考勤管理由某安装公司负责,工资也由总包代该公司发放。韩虎伟律师明确,这些正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

组织证据,构建完整链条

韩虎伟律师从三个方面精心组织证据。在用工管理方面,他调出柴X工作任务由某安装公司人员指派、考勤打卡以及公司统一安排食宿的相关记录。在工资支付方面,他收集了银行转账记录、《代发民工工资委托书及承诺函》和员工工资表,这些证据显示某安装公司发放工资且备注为“工资及奖金”。在业务关联方面,他确认柴X从事的工作是某安装公司承包项目的一部分,与公司经营范围相符。

反驳证据,坚守事实真相

针对某安装公司提交的“某工程公司分包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韩虎伟律师细细审查。他指出分包合同签订早于柴X入职,不能证明转账含其工资;证人证言可能恶意串通,真实性存疑;某工程公司经营范围与柴X工作不相关。二审中对方提交新证据,韩虎伟律师按照证据规则,指出与柴X入职时间不符,不能证明其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韩虎伟律师的意见,确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这一结果,彰显了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韩虎伟律师在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方面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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