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佳绩
程豪律师拥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经验丰富。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有效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其成功辩护,当事人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使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以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为例,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黄XX为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经营管理。公司存在生产、销售假冒“公元”“金牛”“中财”等品牌管材及配件的行为。2018年1月11日,公司被查处。经审计,被告单位销售及未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程豪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此案,他详细研究案件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从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主观故意程度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在庭审中,他提出合理的辩护观点,争取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最终,被告人黄XX获得缓刑判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商案件成果
程豪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也有出色表现,他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对方公司提出高额赔偿诉请。程豪律师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诉讼过程中,他依据法律规定,对对方的诉求进行有力反驳,指出对方证据的不足和不合理之处。最终,法院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胜诉
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面,程豪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发生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石某某主张高额工资和经济赔偿金。程豪律师代理公司参与一审、二审程序,他深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用工情况,收集相关证据,从法律和事实层面进行分析。在庭审中,他针对石某某的诉求进行逐一反驳,提出合理的抗辩理由。最终,一审、二审均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及另案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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