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包租公司“跑路”,律师追加股东担责帮业主维权

包租公司“跑路”,律师追加股东担责帮业主维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3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郭寿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1811042535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54121046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处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法律纠纷。
更多>
导读:原告唐XX与成都住XX公司签合同,公司违约“空壳”跑路。郭寿瑶律师深入调查,追加股东为被告,主张连带责任。法院采纳意见,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责,帮业主挽回损失。

2019年12月24日,业主唐XX发现与自己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的成都住XX公司,突然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唐XX陷入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

调查取证,锁定关键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600件,面对此案,她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发现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调整策略,主张责任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便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详细梳理原告各项损失,主张合理逾期利息

胜诉判决,挽回损失

法院最终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合同有效,认定被告公司违约,黄XX与邱XX在持股期间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需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物业费等1723.17元及逾期利息,黄XX、邱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郭寿瑶律师成功穿透公司面纱,为房东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