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业主唐XX发现与自己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的成都住XX公司,突然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唐XX陷入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
调查取证,锁定关键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超600件,面对此案,她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发现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调整策略,主张责任
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便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详细梳理原告各项损失,主张合理逾期利息。
胜诉判决,挽回损失
法院最终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合同有效,认定被告公司违约,黄XX与邱XX在持股期间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需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物业费等1723.17元及逾期利息,黄XX、邱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郭寿瑶律师成功穿透公司面纱,为房东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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