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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刑事辩护律师黄光杰: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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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1 · 148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光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10202010232282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907764841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黄光杰,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刑事法律部副部长、隆林分所主任、青年委员、团支部书记,专职律师。 擅长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行政诉讼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诉讼业务的办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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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黄光杰自2020年执业,专长刑事辩护、民商事及离婚纠纷。在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争议核心是柯XX的量刑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律师介入后精准梳理从轻情节,虽未获自首及缓刑建议采纳,但为柯XX争取到一定从宽,降低了量刑幅度。

刑事辩护之路

黄光杰2020年起在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广西、百色。他主要承接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诉讼业务,案件数超千件。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主要客户涵盖个人、中小企业等。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当事人柯XX为非法获利,明知苏铁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仍多次收购德保苏铁进行培育并出售。20202021年,他4次购买约200株,部分售出获利10920元。2021年10月,柯XX主动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

黄光杰律师作为辩护人,全面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自首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柯XX构成犯罪,采纳从轻处罚意见,但未采纳自首及缓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万元,柯XX缴纳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违法所得10920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法律价值体现

在本案中,黄律师精准提炼柯XX主动配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为其争取从宽处罚奠定基础,降低了量刑幅度。针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制定辩护策略,在庭审中合理抗辩,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同时,引导柯XX主动配合调查、缴纳相关款项,展现悔罪态度,推动案件公正审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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