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是一场甜蜜的约定,可有时候,一些婚姻却因为各种问题,从一开始就存在瑕疵。生活中,不少人稀里糊涂结了婚,后来才发现这婚姻可能并不合法。那到底哪些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哪些又属于无效婚姻呢?这可是关系到很多人婚姻幸福和权益的大事。接下来,咱就好好唠唠这个事儿。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况
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胁迫就是一方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让另一方违背自己的意愿结婚。比如,甲以伤害乙的家人为要挟,迫使乙和自己结婚,这种婚姻乙就有权请求撤销。另一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像丙在婚前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却没有告诉丁,丁知道后就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二、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流程
如果想撤销可撤销婚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受胁迫结婚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胁迫的聊天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决。
三、无效婚姻的情况
无效婚姻有三种情形。一是重婚,就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比如戊已经和己结婚了,还又和庚登记结婚,那戊和庚的婚姻就是无效的。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也就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像堂兄妹结婚,这种婚姻就是无效的。三是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如果辛和壬男方不到二十二周岁就结婚了,那他们的婚姻就是无效的。
四、无效婚姻的认定和处理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五、婚姻被撤销或认定无效后的权益保护
不管是可撤销婚姻还是无效婚姻,婚姻被撤销或认定无效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比如,甲乙的婚姻被认定无效,他们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那在分割时,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当婚姻被认定为可撤销或无效后,后续还会面临一系列复杂的问题,比如财产的进一步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并不简单,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要是遇到这些难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资质可查的律师,他们能结合实际情况,为你厘清后续的处理流程,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处理这些复杂事务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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