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旅程中,一旦走到离婚这一步,往往伴随着各种无奈与纠葛。如果在婚姻里一方有重大过错,给另一方造成了伤害,那么离婚后受伤害方可能就想着索要损害赔偿。但很多人心里没底,不知道从离婚到真正提出索赔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不小心错过了时间,那这赔偿不就打水漂了。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离婚后向对方索赔损害赔偿的时效问题。
一、不同情形下的索赔时效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是婚姻法里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索赔时效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协议离婚时,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的,之后再提法院就不支持了。若没放弃,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得提。比如,小王和小张协议离婚,当时小王没明确表示放弃赔偿请求,后来发现小张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从发现这天起三年内他有权提索赔。
二、诉讼离婚时的时效考量
诉讼离婚时,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应该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损害赔偿请求。要是离婚时没提,之后单独提的话,法院可能不受理。比如小李起诉和小赵离婚,小李作为无过错方就得在这次离婚诉讼里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一审时没提,二审期间提的,法院会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三、索赔时效的计算起点
索赔时效的计算起点是关键。一般是从无过错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之日起计算。比如一方隐藏自己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后来被发现了,那从发现这天开始算时效。但要是因为客观原因一直不知道,比如过错方的过错行为非常隐蔽,多年后才被发现,那也得从发现时开始计算时效。
四、时效的中断和中止
索赔时效也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无过错方在时效期间内曾向对方主张过赔偿,这就构成时效中断。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无过错方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突发重大疾病,无法主张权利,就可能构成时效中止。
离婚损害赔偿时效问题解决了,之后还有可能遇到对方不认赔偿、拒绝赔偿数额等情况。这时候要是处理不好,到手的赔偿可能就飞了。有问题别慌,可以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途径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后续该怎么和对方沟通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又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让你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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