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胥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各方当事人围绕工程款支付条件、扣除项目等问题争执不下,案件内部法律关系盘根错节。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支付条件、“背靠背”条款效力、举证责任等产生激烈冲突,形成了如同“死结”般的困局。
理清支付条件困局
沙璇律师在处理此案时,首先聚焦于案涉工程价款的支付条件是否成就这一关键问题。对于上诉人提出的重复起诉及滥用诉权问题,沙律师精准分析,指出前后两案并非基于同一事实,不构成重复诉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上诉人怠于行使权利阻碍支付条件成就的情况,认定应视为支付条件已成就。此外,对于上诉人以“先票后款”为由主张支付条件不成就,沙律师明确指出开具发票是附随义务,与付款义务不具有对等性,有力地反驳了上诉人的观点。
精准认定工程价款
在工程价款认定方面,沙璇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的逻辑梳理能力。对于一审认定的应付款、已付工程价款及各项扣减项目,沙律师认真审查。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一审未将吊装运输费计入甲供材料部分系事实认定错误的主张,沙律师认为该款项既无施工过程中的确认凭证,也未得到被上诉人的追认,一审未将其计入甲供材料款项予以扣除并无不当。通过细致的分析,沙律师为准确认定工程价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自2021年执业以来,沙璇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这起复杂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成功破解了支付条件和价款认定的难题,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展现了专业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强大逻辑梳理和破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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