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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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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18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92人 执业12年
律所: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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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 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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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张X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被告薛X不同意。此前法院曾调解维持婚姻现状,但双方关系未好转。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判决?

在法庭上,原告张X神情坚定,而被告薛X满脸无奈,一场关于婚姻去留的纷争在此展开。张X一心想要结束这段婚姻,薛X却希望能继续维持。

起诉缘由

张X和薛X于2010年11月10日相识,次年2月14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观念差异巨大,薛X常以工作忙为由对张X漠不关心。2019年10月15日,张X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1月12日经法院调解维持婚姻现状。然而之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张X定居父母家中,薛X也未能挽回婚姻。张X委托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的刘波律师,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庭审交锋

庭审中,刘波律师为张X据理力争,阐述双方婚前了解不足,婚后感情无法建立,且调解后关系仍未好转等情况。而薛X辩称不同意离婚,称自己一直为这段婚姻全心付出,上次调解后还积极挽回,但张X故意回避。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关系融洽,但近几年相处不和睦,因工作等原因共同生活时间减少,加上其他矛盾,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薛X的婚姻关系,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薛X负担。刘波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尽责的态度,成功为张X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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