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玲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3年起开启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x9519。她现就职于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泰州,联系地址位于江苏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兴业国际26楼。李玲律师秉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恪尽职守,臻于至善”的执业理念,深耕泰州法律服务市场。她身兼多职,是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凭借专业务实的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擅长领域与业务能力
李玲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遗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五大核心领域,兼具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实战能力。在婚姻家庭与遗产纠纷方面,她擅长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复杂遗产传承等问题。例如在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中,她成功为当事人追回100万元款项并锁定200万元违约保障。在合同与债权领域,她既善于在源头把控合同风险,也能高效化解履约争议。像在某合同纠纷案中,她推动法院判令被告赔偿110万余元损失。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坚持精准辩护,成功助力多起案件实现权益最大化。如在蒋XX诈骗案中推动检察院不起诉,刘XX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中争取从轻量刑。
在李玲律师代理的钱XX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案件编号为(2023)浙XXX民初XXX号,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审理。原告廖XX主张被告返还借款本息及维权费用,我方当事人钱XX委托李玲等作为诉讼代理人。案件性质为原告以股权转让为名主张借贷关系,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审理流程较为复杂,2023年7月25日立案(简易程序),7月27日原告申请财产保全,8月24日首次开庭,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12月28日二次开庭,2024年1月19日判决。
李玲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三层抗辩”策略。第一层,否定基础合同效力,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案涉幼儿园为非营利性机构,无股权结构,案涉股权转让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原告以无效合同主张债权无法律基础。第二层,厘清法律关系主体,通过构建证据链,证明钱XX仅为“代持人+执行者”,并非实际债务人。第三层,反驳债权主张,通过数据举证,说明案涉款项已由实际债务人超额返还,原告对钱XX的债权主张无事实依据。
在办案过程中,李玲律师团队全面核查相关证据,分类整理出“合同无效”“主体不适格”“款项已返还”三类核心证据。庭审中重点突破,强调“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归属”和“钱XX无过错无获益”。还与司法机关高效沟通,降低保全对钱XX的影响,避免案件拖延。最终法院采纳了核心辩护意见,确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名为股权、实为民间借贷,但认定借贷双方为廖XX与顾XX,钱XX非债务人,驳回原告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此类案件的共性在于,通过对法律关系的精准分析和证据的充分收集,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裁判结果。
受贿上诉案代理
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蔡XX受贿上诉案中,李玲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其中。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对蔡XX犯受贿罪一案作出判决后,蔡XX不服提出上诉。李玲律师与另一位辩护人积极为其辩护。在审理期间,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和恢复审理。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这一案件体现了李玲律师在刑事辩护上诉案件中,能够敏锐地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重新审理的机会,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众多类似刑事上诉案件的处理经验表明,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是推动案件取得有利进展的关键。
公益普法与媒体形象
李玲律师不仅在案件代理中表现出色,还积极践行公益普法。她走进社区、特殊群体组织开展法律讲座,通过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解读彩礼返还、消费维权等热点问题,让法律贴近群众生活。她的媒体形象良好,作为特邀律师在节目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无论是诉讼代理还是普法服务,李玲律师始终以专业为基、以责任为本,她的工作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实际工作中,她的专业形象和公益行为相互促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