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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丈夫赠“小三”财产,律师助力原配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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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274人看过
导读:张女士发现丈夫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婚外恋,且王先生向李女士转账大额款项。李女士拒绝返还,张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起诉。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赠与无效,李女士返还24万余元。
婚内丈夫赠“小三”财产,律师助力原配追回

2024年7月底,张女士满心欢喜地前往某市探望创业的丈夫王先生,却意外在其住处发现女性用品。在她的追问下,王先生承认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的婚外恋关系,这一消息如晴天霹雳般击垮了张女士。

接受委托,梳理证据

后续张女士发现王先生在交往期间向李女士支付了大额款项,而李女士拒绝返还。为维护自身权益,张女士委托了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汪育倩律师。汪育倩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过超300件案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她迅速协助张女士梳理案件,收集结婚证、转账记录、致歉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并仔细核对转账金额,精准锁定王先生实际转账总额及李女士反向转账金额,为庭审奠定基础。

庭审辩论,据理力争

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抗辩转账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剩余款项是王先生个人消费不应返还。汪育倩律师依据《民法典》规定,指出王先生的行为属无权处分,侵犯了张女士财产所有权,且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同时,李女士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共同消费,其反向转账不能改变赠与性质和免除返还义务。案件审理时,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汪育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证据链,并对被告证据逐一质证。

判决生效,成功维权

最终,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王先生对李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需返还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还承担了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此判决不仅为张女士追回了财产,也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和法律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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