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
段彪永律师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和深厚的专业素养。他本科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取得刑法专业硕士学位。自2011年开始执业以来,段律师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目前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同时还担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重要职务。其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99447,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一号大厦27层。段律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工伤赔偿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案件实务积淀
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尤为专精于工伤赔偿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90%。同时,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段律师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3件,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并且他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能够为当事人在工伤赔偿的各个环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支持。
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随后送医院治疗。
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这一认定为后续的赔偿争取奠定了基础。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裁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未为申请人参加工伤保险,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
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申请人受伤害部位所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35.5月。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且综合住院天数及工资等客观事实,仲裁委对申请人的主张予以适当支持,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为24000元(8000元/月x3月)。
关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综合市场价格水平、有关标准和举证实际,以及相关法律事实,仲裁委对申请人主张的2400元予以支持。
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限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
这样的裁决结果是段彪永律师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合理赔偿。该案件体现了段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的专业处理能力,包括对事实的梳理、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以及在仲裁过程中的有效代理。在众多类似的工伤案件中,段律师都能深入分析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整体来看,段彪永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云南昆明工伤赔偿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众多当事人寻求工伤赔偿法律服务的信赖之选。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