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经历与专业领域
杨权法律师于2018年开始在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执业,如今已是该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劳动工伤案件占比约75%,可见其在劳动工伤领域尤为专精。同时,他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教育背景与执业理念
杨权法律师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他秉持专心细致办案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协任职与社会活动
杨权法律师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这表明他在律师行业的教育培训和立法行政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和专业见解。此外,他还曾受邀参加常州交通广播电台《有请大律师》栏目担任嘉宾律师,通过媒体平台为公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担任法律顾问情况
在到律师事务所工作前,杨权法律师曾先后任职于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及审判机关。丰富的工作经历使他积累了广泛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目前,他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业等单位的法律顾问,为这些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服务,帮助他们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非诉事务、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服务对象代理过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劳动工伤典型案例
在2023年2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王XX诉江苏XX公司工资、赔偿金争议一案。杨权法律师作为江苏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了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进行了协商处理,相关款项业已支付。申请人王XX于2023年3月22日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仲裁委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这一案例体现了杨权法律师在劳动工伤案件处理中,能够积极推动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2021年1月13日立案的原告潘XX与被告孙XX、常州市XX公司、中国XX公司、第三人紫金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杨权法律师作为原告潘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诉讼。案件中,2019年7月2日8时45分左右,在常州市武进区某镇某路某村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与孙XX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孙XX所驾车辆撞到行人潘XX,致潘XX受伤。经认定,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孙XX应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潘XX不承担该起事故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法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案中,孙XX的驾驶行为系职务行为,故依法由常州XX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30%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原告方请求先由为孙XX所驾车辆投保交强险的XX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中国XX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潘XX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64246.8元,扣除其已支付的10000元,余款54246.8元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潘XX;中国XX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潘XX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3311.7元;常州市XX公司应赔偿潘XX医疗费985.6元(以其垫付的10000元抵扣);驳回潘XX的其余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展示了杨权法律师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代理能力,能够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