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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律师破借贷迷局,驳回恶意诉讼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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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570人看过
导读:刘学勤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就职于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他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曾代理借贷纠纷案件,成功驳回原告恶意诉讼。其秉持“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专业资质与荣誉加身

刘学勤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3338,现就职于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他不仅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商事仲裁,还曾为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曾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现为杭州市滨江区婚姻家事于传承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荣获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颁发的“业务新秀奖”,同时还是杭州市妇联信X维权律师、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分局长河派出所、浦沿派出所、高新派出所派驻公益律师。

二、借贷纠纷案件背景

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二者归还借款547961.49元及利息,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陈X称2014年与李X相识,李X以理财专长劝说其投资,后以购买车辆等为由向其借款,且款项发生在李X与刘X婚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李X委托刘学勤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三、巧妙策略构建证据

刘学勤律师经梳理案件细节,发现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实则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250万元(后追加50万元)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所谓“借款”,实际是理财账户盈利后,双方协商以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一是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二是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同时,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

四、量化成果彰显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刘学勤律师精准的案件定性、有效的证据链构建,成功驳回原告恶意诉讼请求,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名誉和合法财产权益,也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他的核心客户群体涵盖了有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法律需求的人群,凭借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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