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劳动争议二审胜诉,为企业避免16万余元加班费损失

劳动争议二审胜诉,为企业避免16万余元加班费损失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22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俊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04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2310612063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8350399931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王俊杰律师,现为上海劳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工资报酬、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休息休假、培训协议、竞业限制约定等劳动争议,以及其他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业务(人身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执业理念:诚以待人,毅以处事。
更多>
导读:2022年3月黄X入职轻工公司,后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等为由申请仲裁并起诉。一审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采纳律师观点,驳回员工加班费诉求,为企业避免16万余元损失,不过品质扣款诉求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
劳动争议二审胜诉,为企业避免16万余元加班费损失

在当今劳动纠纷频发的社会环境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益博弈时有发生。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成为了许多企业关注的焦点。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态度,为企业排忧解难。

明确合同约定,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

黄X入职轻工公司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薪资结构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律师在二审中强调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于田县最低工资标准1540元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而非员工主张的月平均工资9247元。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该观点,为企业避免了高额的加班费支出。

认可提成工资性质,避免重复支付

律师指出黄X的提成工资总额明显高于其主张的加班费总和,提成工资已具有加班对价性质。二审法院认定员工主张的延时加班费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缺乏依据,全面驳回了员工的加班费诉求,避免了企业重复支付加班费的风险。

反思维权不足,提示企业完善机制

虽然本案在加班费方面取得了胜利,但轻工公司关于品质扣款的上诉请求因未能提供损失证据被驳回。这提示企业应完善损失核算与留痕机制,在日常经营中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同时,社保承诺被认定无效,经济补偿仍判付,表明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企业无法通过协议规避。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