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曲智玮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501202010279349。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拥有江西理工大学工学学士的教学背景,这种跨学科的知识储备或许为他处理法律事务提供了独特的视角。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9层。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婚姻家事、公司治理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其中婚姻家事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财产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其执业理念为“笃行致远,厚德正生”,体现了他对法律事业的追求和对职业道德的坚守。
行业职务
2023年8月,曲智玮律师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也表明他在不同法律领域都有着积极的参与和贡献。通过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他能够接触到更多的行业资源和信息,与同行进行交流和合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擅长领域
曲智玮律师擅长婚姻、继承、公司治理、复杂合同纠纷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他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处理诸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财产继承等问题。在公司治理领域,他能够帮助企业解决股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等问题,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对于复杂合同纠纷,他能够深入分析合同条款,找出问题所在,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他可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包括合同审查、合规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
在曲智玮律师承办的案件中,有一起典型的股权代持引发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2020年6月,原告阿XX・麦某某与第三人共同发起设立XX公司,后续经多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显示双方各持股50%。为引进战略投资人,原告与第三人协商一致,由第三人代持原告的股权,原告退出显名股东行列。然而,第三人违背诚信原则,否认原告的实际股东身份,拒绝配合原告恢复显名股东身份。原告提出多项诉求,包括确认其为公司股东,享有50%股权,要求被告办理股东增记手续等。被告及第三人则提出多项抗辩,如原告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已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相关协议系伪造等,还以原告涉嫌挪用资金罪为由,要求适用“先刑后民”原则中止审理。
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曲智玮律师与团队律师紧密协作。他们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锁定争议焦点,明确本案核心争议为股东资格确认、股权代持协议效力、“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全面搜集举证,指导原告搜集整理了出资流水、经营管理文件、录音录像、《股东股权确认书》《股权代持协议》等关键证据,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及第三人否认签名真实性、提交伪造证据的行为,及时向法院申请笔迹司法鉴定,通过专业鉴定结论推翻对方的虚假抗辩。在庭审中,结合《民法典》《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关键问题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其观点被法院全部采纳。最终,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成功实现股权确权及工商变更。这起案件不仅为原告挽回了巨额的股权经济损失,也为类似股权代持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典型的司法实践参考。
服务方式与客户类型
从曲智玮律师处理的案件可以看出,他的服务方式是全方位、全流程的。在股权代持纠纷案件中,从事实梳理、证据搜集、法律论证、司法鉴定到全程跟进案件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认真负责,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他的客户类型较为广泛,既包括个人客户,如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当事人;也包括企业客户,如在公司治理和复杂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企业。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他都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和案件情况,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曲智玮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在婚姻家事、公司治理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展现出了精准的事实判断能力、全面的证据搜集能力、专业的法律论证能力以及对案件程序的全程把控能力。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他将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推动法律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