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领域,每一个相关案件的审理都关乎着法律的公正与当事人的权益。律师在这类案件中,需要凭借专业知识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樊梦怡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经验,此次在廖XX等人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中为被告人杨X辩护。
从犯认定辩护
樊梦怡律师指出,依据被告人冷XX的供述,是冷XX主动提出购买毒品,之后与杨X商量,且杨X供述毒资是与冷XX一人一半。由此认为杨X在非法持有毒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然而,法院认为虽然两人在出资、付款等环节作用不同,但非法持有是一种客观持有行为,不宜划分主从犯,未采纳该辩护意见。
认罪态度辩护
樊梦怡律师认为被告人杨X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予以考虑。法院采纳了“被告人杨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的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X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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