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吴天成律师于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他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深厚的庭审实战经验。其核心执业方向为疑难执行案件代理,尤其擅长针对已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通过多种法律途径帮助当事人重启执行程序。业务范围广泛,涵盖民事诉讼、商事诉讼、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自2019年起参与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作为团队负责人继续服务,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百家。
股东责任穿透案
在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因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天成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局限于原执行框架,而是深入梳理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且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在清晰的法律规定和充分证据面前,被告方在庭审前置程序中主动和解,全额归还了卢某的本金,高效解决了纠纷。
股东资格认定案
在另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某有限公司起诉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主张其未履行出资义务需承担责任。肖某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抗辩。吴天成律师作为代理律师,没有局限于签字笔迹争议,而是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细节。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资格认定综合多方面因素,肖某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用于工商登记,已构成其同意认缴并接受股东身份约束的意思表示。最终,法院依法认定肖某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案警示市场主体要审慎对待工商登记,恪守承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