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绝境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B某多次到电玩社参与游戏活动,存在兑换和转卖游戏币的行为。公安机关认为其向其他玩家“转卖”游戏币的行为,涉嫌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于2025年4月14日对B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此时的B某面临着刑事指控的巨大压力,前途一片灰暗。
精准出击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明月律师接手此案后,展开了多方面的辩护工作。在实体方面,她主攻核心指控,通过援引“资金结算服务”的法律定义,结合B某“借还”行为模式,辩驳其行为是玩家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对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瓦解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指控;同时防范次要风险,论证B某不构成赌博罪。在证据方面,她指出《讯问笔录》存在问题,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合法性与证据客观性,并要求公安机关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在羁押必要性方面,结合B某无前科劣迹、有稳定公职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紧扣“少捕慎押”政策否定逮捕前提。
逆转胜局
明月律师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后,检察机关经审查全面采纳辩护意见,认为B某无逮捕必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B某在被刑事拘留11天后顺利释放。在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完全印证了明月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提出的核心观点,成功为B某保住公职,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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