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0日,吴XX因甲状腺亢进入住某某医院。9月2日手术,术后次日凌晨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医院未及时有效干预,直至5时54分才完成气管切开术,吴XX最终成植物人状态。吴XX认为医院诊疗过错致其损害,委托唐雪榕律师起诉索赔。
一审:锁定过错奠定基础
唐雪榕律师自一审介入,全面梳理近千页资料,精准提炼医方“延误抢救、未及时解除血肿压迫”核心过错。经法院委托鉴定,明确医院过错与吴XX损害有因果关系,参与度为主要原因。一审法院酌定医院承担90%责任,支持吴XX大部分诉求。
二审:专业辩论维持原判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医院要求降责扣项,吴XX要求提高责任比例和护理费标准。唐雪榕律师针对双方主张充分辩论,反驳医院“已尽观察义务”,论证责任比例和护理费标准合理。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吴XX获190万余元赔偿。唐雪榕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全力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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