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的遗嘱怎么变更、撤销遗嘱
遗嘱的变更与撤销有明示和推定两种方式。
明示方式,即遗嘱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变更、撤销遗嘱。比如另立新遗嘱,并在新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遗嘱;或直接对原遗嘱进行修改、涂抹,并在修改处签名、注明日期。
推定方式,基于遗嘱人的行为推定其变更、撤销遗嘱。例如遗嘱人将遗嘱处分的财产转让、赠与他人,就可推定遗嘱人变更或撤销了原遗嘱中对该财产的处分;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也视为遗嘱被变更或撤销。需注意,变更、撤销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否则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变更、撤销遗嘱需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遗嘱人变更、撤销遗嘱,应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遗嘱人有变更、撤销遗嘱的自由,这是基于意思自治原则,遗嘱人可按自身意愿处置财产。其次,变更、撤销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实施,他人不得代理。
变更、撤销遗嘱的方式包括明示和推定两种。明示方式指遗嘱人明确表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须按原遗嘱设立方式和程序进行。如原遗嘱是公证遗嘱,变更、撤销时也需通过公证办理。推定方式是根据遗嘱人的行为来推定其变更、撤销遗嘱的意思,比如遗嘱人立新遗嘱与原遗嘱内容抵触,以新遗嘱为准,视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内容相反,使遗嘱处分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三、变更、撤销遗嘱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变更、撤销遗嘱可依不同方式进行。
明示方式上,遗嘱人可立新遗嘱明确表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且若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若要变更、撤销公证遗嘱,须再经公证程序。
推定方式上,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导致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法律上可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但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证明遗嘱的变更、撤销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和意思表示真实。
当我们了解了遗嘱的变更与撤销有明示和推定两种方式后,还会有一些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值得探讨。比如,若遗嘱变更或撤销后,新遗嘱存在瑕疵导致部分无效,那原遗嘱的效力该如何认定呢?又或者,在有多个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情况下,各遗嘱之间的优先级该如何确定呢?这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都可能影响到遗产的分配。如果您对遗嘱变更与撤销的更多细节、法律风险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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