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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天处于离婚冷静期可去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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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8 · 1395人看过
导读:在离婚冷静期第30天可以去办理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所以第30天处于办理时间范围内。
第30天处于离婚冷静期可去办理吗

很多人在决定结束一段婚姻时,会选择协议离婚这种相对平和的方式。而现在协议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这让不少人心里犯嘀咕,尤其是对这个时间节点把握不准。就比如有人会问,第30天处于离婚冷静期,能不能去办理离婚手续呢?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关系到很多人能否顺利结束婚姻关系,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第30天还处于离婚冷静期内,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天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天开始算,第30天还在冷静期,他们没办法在这天拿到离婚证。

二、冷静期届满后的办理时间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三十天是办理离婚证的有效时间。比如,小张和小李的离婚冷静期在第30天结束,从第31天开始往后算三十天内,他们可以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三、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

在冷静期届满后去办理离婚证,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来说,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还有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比如小王和小赵去办理离婚,他们提前准备好了这些材料,很快就完成了办理流程。

四、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

首先,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接着,工作人员会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如果都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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