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戴新进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34611,服务地区为江苏无锡,联系地址是江苏省无锡市钟书路99号无锡国金中心30楼。他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是专业法律科班出身,2008年即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执业成就与荣誉
在执业过程中,戴新进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取得了诸多成就。2020年,他正式成为盈科律师合伙人之一。2022年,荣获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年,因业务突出入选“盈科全国青工委2023年第一期青年领军人才训练营”参加集训,同年年底,荣获盈科北京总部“2023年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
热心公益服务
戴新进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还热心公益法律咨询。他在网络普法平台上持续服务5年,累计服务1.6万人,并且获得了当事人全五分的好评,展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擅长案件类型
执业至今,戴新进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和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等案件代理。此外,他还具备处理房产纠纷的能力。
婚姻家事领域案例
在婚姻家事领域,戴新进律师处理了多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2021年,姜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老赖姜某欠款2年不还,戴律师接受委托后,成功将债务以夫妻共同债务起诉,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欠款。
2022年,某李姓女子与王某结婚后,拒绝同居,拒绝尽妻子义务,戴律师受委托提起诉讼,最终全额追回20万元彩礼和部分赠与。
苏北某市王姓女子以恋爱名义获赠男方30万元,在男方找到其提出还款时,发现其已经与他人结婚并怀孕,当事人委托戴律师后,他成功为当事人追回28万元。
2024年,女子汤某委托起诉离婚,男方婚后两人因矛盾分居多年,孩子一直由男方母亲抚养,男方拒绝沟通甚至完全逃避,导致女方联系不上,婚姻无法继续也无法结束。戴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说服法院建立警法联动机制,成功联系并找到男方,后经法院多次开庭及调解,最终双方顺利离婚。
同年,女子吴某因与其前夫王某协议离婚抚养费产生纠纷委托戴新进律师,要求将拖欠的抚养费付清,并以后按约定每月支付1万元。男方以收入降低、再婚妻子生病等理由抗辩,戴律师经申请调查令调取其各银行卡流水及工资收入和开支流水,并提供其再婚后置办大额固定资产等证据,最后法院依法支持吴某全部诉讼请求。
刑事案件领域案例
在刑事案件领域,戴新进律师同样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2021年,货拉拉司机刘某被控涉嫌强奸(未遂)其下单客户,随即遭逮捕,检察院建议量刑1年6个月。戴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发地点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事前和事后聊天记录,后成功论证说服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起诉,被告人最终判决10个月。
2021年6月,重庆某单亲妈妈被控以招嫖名义的诈骗,戴律师接受委托后,从其行为的组织参与度、在刑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实际诈骗所得、家庭特别困难有三个孩子需要哺育等方面,成功为其争取至缓刑。
2023年,装修公司王某被控倒卖客户信息14万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检察院建议判处3年。戴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查阅了卷宗和案件证据,最终发现据以定罪等证据存在严重瑕疵,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为其争取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
2024年5月,境外回国的何某被控在他国从事电诈罪,当事人委托后,戴律师通过阅卷首先为当事人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后经多次详阅案卷、约谈当事人了解实际情况,律师形成书面意见后提交公安分局并当面与警官沟通交换案件意见,最终于2025年6月某公安分局做出撤销案件决定及终止侦查决定,嫌疑人彻底恢复自由身。
2024年9月,王某因持刀将他人捅至肝破裂重伤,被控故意杀人罪(未遂),检察院建议量刑5年。家属委托戴律师时,案件已经移送到了法院,律师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并会见了嫌疑人,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做了赔偿并获得谅解,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罪名为故意伤害罪(重伤),并基于嫌疑人案发时还有2个月满18周岁的事实以及其特殊的成长生活环境的事实,为其积极联系户籍地老家争取缓刑支持,最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判处缓刑2年10个月。
其他案例:以招嫖形式诈骗案
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以招嫖形式诈骗嫖客的案件中,郑XX(另案处理)作为组织者,联系上线组建立临时的“xx财务”、“xx退款”等微信诈骗群,并负责拉被害人进群,以“服务费”、“保证金”等理由骗被害人(嫖客)发红包,由郑XX及其组员在群内抢红包收取赃款。犯罪嫌疑人杨XX经郑XX劝说加入该组织,并于2019年12月2020年3月,采取上述手段合计骗得各被害人人民币75803.64元。公诉机关最初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庭审后修改为一年六个月。
戴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虽然公诉机关对杨XX取保候审,但结合全案觉得量刑偏重,且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于是提出几点辩护意见:结合阅卷嫌疑人口供及抓捕的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积极全额退赃;有立功,无前科;认罪认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论意见,依法认定其存在自首,将两年刑期改为一年半并依法判决一年半缓刑两年,处罚金六千元。在本案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抓捕嫌疑人杨XX的过程中,是否该认定杨XX的行为是自首,经过戴律师详细阅卷并当庭详细询问嫌疑人杨XX具体的抓捕细节,以及庭后补充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最终法院予以认定自首,结合其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予以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