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不仅是法律条文的较量,更是策略与智慧的博弈。在B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明月律师凭借出色的策略制定与实施,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结果。
实体之辩,阻断罪名风险
明月律师直击核心指控,针对“资金结算服务”的法律定义,结合B某的“借还”行为模式,详细辩驳这种行为只是玩家间的游戏币“拆借”,并非对赌场经营的“辅助行为”,从犯罪构成上瓦解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指控。同时,她主动防范次要风险,论证B某缺少“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且无“组织赌博”的客观行为,阻断其承担个人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证据之疑,动摇指控根基
明月律师聚焦证据程序问题,指出《讯问笔录》存在诱导性提问、不实记录等情况。她援引相关规定,恳请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保存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以供核查。在审查批捕环节,成功影响了检察官对《讯问笔录》可信度的判断,动摇了证据合法性根基。
羁押之论,否定逮捕前提
明月律师从人身危险性和司法政策两方面入手。结合B某无前科劣迹、有稳定公职等事实,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同时,紧密衔接“少捕慎押”政策,阐述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的意义,从必要性层面否定了逮捕的合法性。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捕决定,后续案件也以法定不起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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