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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助力建工纠纷再审,为企业减损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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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6 · 1290人看过
导读:本案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审判令委托人承担高额停工损失且未认定已付材料款。鲁世超律师从繁琐证据中挖掘有利证据,通过再审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已付材料款。

在法律实务里,建设工程纠纷常因证据繁杂陷入“事实认定困境”。本案中的再审申请人洛阳XX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洛阳XXXX公司就面临这样的难题,鲁世超律师的介入为案件带来转机。

初战:降低停工损失

本案经过省高院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鲁世超律师在重审一审阶段,仔细查阅大量案件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深入研究停工的具体情况、相关的合同条款以及现场的实际状况等证据。通过严谨的辩论和代理意见,成功说服法院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为委托人初步减损。

再战:认定已付材料款

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鲁世超律师没有放弃,他再次投入到证据审查工作中。他逐一核实钢材、商砼、木方等材料的采购、运输、签收证据,查看每一张票据、每一份合同,确保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在省高院提审此案时,他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辩论,让法院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

最终,鲁世超律师通过不懈努力,在河南省高院两次再审过程中,为企业减损一千余万元,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充分体现了律师在证据审查与细节挖掘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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