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不仅仅是法条的对抗,更是策略与智慧的较量。在这起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纠纷中,各方展现出了精彩的策略博弈。
明确争议焦点
庭审中,A公司辩称原告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其主张工程款,还对前案确认的欠付金额提出异议。王泽明律师迅速抓住关键,明确指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发包人A公司是否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而该责任主张与第三人B公司无直接关联。这一精准的判断为后续的策略制定奠定了基础。
精准责任切割
王律师代表第三人B公司提出核心代理意见,强调第三人B公司与原告之间的内部承包或费用结算关系,已由前案调解书及生效判决处理或认定。通过这种方式,将B公司从复杂的纠纷中剥离出来,避免了不必要的责任牵连。这种策略有效减轻了B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同时也让法院能够更清晰地聚焦于核心问题。
顺应法律依据
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进行裁判。王律师的策略契合了法律规定,使得B公司在这场诉讼博弈中处于有利地位。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且未涉及第三人B公司的付款责任,王律师的策略取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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