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婚的时候,想必都希望能携手走过一生,可现实中不少夫妻走着走着就散了。在离婚的时候,有人会有这样的想法,能不能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呢?其实离婚时获得赔偿是有一定条件的,不是随便就能提出来的。这事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利益,还涉及到法律规定以及社会伦理。下面就来详细讲讲离婚获赔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法定过错情形是基础
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法定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是重婚,也就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比如小李和小张结婚后,小李又偷偷和小孙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小张若选择离婚,就可以要求小李给予赔偿。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小王经常对妻子小美拳脚相加,导致小美身体和精神受到伤害,小美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丈夫长期不管生病卧床的妻子,这种遗弃行为也会让妻子在离婚时有索赔的权利。
二、无过错方的身份要求
提出赔偿请求的一方必须是无过错方。这里的无过错是相对而言的,就是说在导致离婚的原因中,这一方没有上述法定过错情形。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比如双方都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况,那么就不符合赔偿条件。例如夫妻二人,男方出轨,女方也有和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情况,那么两人在离婚时都不能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三、赔偿请求与离婚诉讼的关联
损害赔偿请求要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如果是起诉离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比如小赵起诉和小钱离婚,小钱在诉讼中不同意离婚也没提出赔偿请求,离婚一年后,小钱发现自己权益受损,就还能单独就赔偿问题提起诉讼。
四、存在实际损害后果
无过错方要获得赔偿,必须有实际的损害后果存在。这种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比如因为家暴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像一方的出轨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精神痛苦等。例如小周长期遭受丈夫的家暴,她为此花费了很多医疗费,还因为受伤耽误工作减少了收入,同时精神上也饱受折磨,这些都属于实际损害后果,在离婚时她可以据此要求丈夫给予赔偿。
离婚获得赔偿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比如赔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没谈好,或者赔偿金额在事后发现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就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律师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解决后续出现的法律难题,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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