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背景与擅长领域
项登霖律师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2019年开始在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1xxxxxxxxx8889,服务地区为台州,联系地址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2幢23楼。他还是浙江璟杉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律所知产团队核心成员。其擅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与本人知识产权团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服务知名国内外企业50多家,在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布局、应诉、维权案件方面尤为专精,此类案件占比约80%。
二、商标侵权案委托与前期准备
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第XXX号“化XXX”注册商标专用权,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电商店铺商品链接标题及详情页使用相关字样销售背包类商品,涉嫌侵害商标专用权。委托人公司委托项登霖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0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项登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实涉案商标注册信息、授权情况及侵权证据,确认侵权事实明确。
三、一审诉讼与判决结果
项登霖律师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诉讼请求并提交完整证据材料,清晰阐述侵权公司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委托人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判令侵权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00元。
四、二审应对与最终胜利
侵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其使用‘化XXX’属于描述性使用、涉案商标无市场知名度、委托人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等为由上诉。二审阶段,项登霖律师针对上诉理由逐一答辩,明确侵权公司使用属于商标性使用,强调委托人公司合法享有商标权,指出一审赔偿金额合理。同时对侵权公司提交的12项证据从关联性角度质证,最终法院认定该部分证据与本案争议无关未予采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侵权公司需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侵权公司负担。项登霖律师凭借专业法律分析和有效诉讼策略,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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