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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某杀人案辩护:刑民统筹核减赔偿,推动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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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2 · 1270人看过
导读:陆某因感情纠纷刺伤童某,致其重伤二级,童某索赔。王定洪律师兼顾刑事辩护与民事代理,聚焦降格情节认定、争取从轻量刑和合理核减赔偿金额,最终陆某获刑五年六个月,赔偿金额也得以核减。
陆某杀人案辩护:刑民统筹核减赔偿,推动从轻判决

案件背景

被告人陆X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童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陆X多次要求童X离婚遭拒。2023年3月5日,陆X带童X上山再次提离婚未获明确回复后,持刀刺伤童X,后自杀未遂。童X重伤二级,主张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后期费用共计88197.27元。

刑事辩护策略

律师聚焦“降格情节认定、争取从轻量刑”,精准搭建辩护逻辑。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作案工具来源和作案行为,主张本案系“间接故意杀人未遂”,陆X有能力继续犯罪却放弃,构成“犯罪中止”,且无直接杀人动机,降低犯罪主观恶性认定。同时,梳理并佐证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如证实陆X自首,指出被害人童X有重大过错,强调陆X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愿意赔偿等情节,提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庭审中,律师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质证无异议,重点围绕“犯罪故意类型”“犯罪形态(未遂)”“自首成立与否”展开辩论,强化“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可控”的观点。

附带民事代理策略

律师聚焦“合理核减赔偿金额”,依法抗辩无依据诉求。对童X提交的证据分类质证,认可病历、正规医院医疗费票据的关联性与真实性,对非医疗必需、与伤情无关联的证据主张不予采信。针对赔偿诉求,提出医疗费以正规清单为准、误工费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护理费无医嘱不应支持、后续治疗费未实际产生不予认可等意见,同时主张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应承担30%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刑事部分,法院判决被告人陆X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随案移送的部分物品予以没收,轿车等返还陆X。民事部分,法院采纳童X提交的正规医疗相关证据,酌定支持部分赔偿项目,驳回交通费、后期治疗费及其他无依据诉求,判令陆X赔偿童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885.05元。

办案心得体会

律师认为复杂案件需“刑民一体”统筹辩护,兼顾当事人双重利益;法定情节主张需“严格对标法律要件”,避免主观推定;民事赔偿抗辩“证据为王”,聚焦“关联性与合理性”;感情纠纷刑事案件,“情节挖掘”是从轻辩护的关键。通过本案,律师成功推动刑事部分采纳多项从轻情节,核减童X近2万元无依据赔偿诉求,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整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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