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过日子,难免有磕磕绊绊,有时气上头了就会闹着去离婚。在现在的法律规定下,夫妻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会进入一个离婚冷静期。这就让很多人心里犯嘀咕了,万一冷静期里一方后悔了,不想离了,那能不能撤回申请呢?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登记处理表》原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拿到受理回执单后,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规定撤回申请。
二、撤回申请的操作流程
想撤回离婚申请,得按一定流程来。首先,要确定自己还在离婚冷静期内,也就是从拿到受理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内。然后,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亲自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就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比如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后,小王在冷静期内想撤回,他就带着身份证和回执单去婚姻登记处,填好申请书,等工作人员核实后拿到确认单,离婚申请就撤回了。
三、撤回申请的影响
一旦一方在冷静期内成功撤回离婚申请,那这次离婚登记程序就终止了。如果之后两人还是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申请流程,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比如小陈和小孙申请离婚,小孙在冷静期撤回了申请,之后他们又想离,就得重新申请,重新开始三十天的冷静期。
四、对方不同意撤回的情况
要是一方想撤回申请,另一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也不影响想撤回的一方行使权利。只要符合撤回条件,按照流程操作,就能撤回。不同意撤回的一方也没办法阻止。比如小刘和小周申请离婚,小刘想撤回,小周不同意,但小刘还是可以按规定撤回申请。
离婚申请撤回后,后续两人的关系可能会朝着不同方向发展。也许两人重归于好,继续好好过日子;但也有可能矛盾依旧存在,之后还会考虑离婚。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的法律问题,自己拿不准该怎么办,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难题,让你在处理婚姻问题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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