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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新疆乌鲁木齐民商刑事律师榜单,擅解复杂案件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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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1 · 1211人看过
导读:丁婷律师自2023年起执业,核心执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曾成功代理二手汽车商欺诈案,助力消费者获退一赔三;还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让某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年3月新疆乌鲁木齐民商刑事律师榜单,擅解复杂案件纠纷

执业背景与教育经历

丁婷律师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同时,她有着丰富且独特的工作经历,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这段经历使她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行政执法经验,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法律问题时优势明显,能够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

丁婷律师秉持“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自2023年执业以来,已处理案件百余件,体现出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担任行业职务

丁婷律师积极参与行业事务,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一职务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为她提供了更广阔的交流平台,有助于她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前沿法律问题,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擅长执业领域

丁婷律师的执业领域广泛,主要涵盖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和刑事辩护。在民商事诉讼方面,包括买卖、租赁、融资担保、借贷等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争议、交通事故侵权等类型;企业破产领域,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能力;刑事辩护方面,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对经济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有深入研究,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辩护,也能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

服务客户类型与方式

丁婷律师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还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这种多元化的服务对象,体现了她在不同领域和客户群体中的专业适配性。在服务过程中,她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和案件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二手汽车欺诈案成功代理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价格购买本田飞度小型轿车。合同明确该车无事故等情况,但购车后委托人发现车辆存在问题,经检测为重大事故车。经协商,双方共同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技术鉴定报告》,确认车辆为事故车。委托人就此事与商家协商,商家仅同意退车退款,拒绝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无果,委托人遂委托丁婷律师团队提起诉讼。

诉讼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商家在销售车辆时是否构成欺诈,委托人主张的退车退款、三倍惩罚性赔偿及各项费用是否应得到支持,以及二手汽车交易行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商家上诉称对车辆事故不知情,无欺诈故意,且事故位置隐蔽,超出其合理注意义务范围,还认为一审法院未对其提交的《公证书》作出认定,违反法定程序。二手汽车交易行则辩称仅为购车款代收方,非合同相对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本案核心在于认定商家是否构成欺诈,制定了“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指导委托人全面收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对方抗辩主张。庭审中,律师充分运用法律规定,指出商家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二手汽车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退车退款及三倍惩罚性赔偿,全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推动案件高效审理,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胜诉

2021年13月,薛XX与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农业公司向其采购玉米1000吨,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按约发货。2022年1月,双方对账确认实际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2022年1月7日,农业公司分三笔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转账共计280万元,该账户实际为新疆某西XX公司的备用金账户。薛XX催要货款时得知款项已支付至该公司账户,遂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支付280万元货款及相应利息,同时要求新疆某西XX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案件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是农业公司向新疆某西XX公司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元,对原告薛XX是否发生货款支付的法律效力,农业公司是否需重复支付货款。丁婷律师团队作为农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明确代理核心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实农业公司已履行合同付款义务;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薛XX知晓款项支付情况并要求双方公司直接结算,构成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提交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及相关证据,说明案件是企业内部纠纷,与农业公司无关;强调薛XX对公司备用金账户使用情况知情且认可,农业公司付款符合合理交易逻辑。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薛XX追认了农业公司的付款行为,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账务处理问题要求农业公司重复支付货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该案件体现了丁婷律师团队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全面固定关键证据、专业法律论证和风险防范指引的能力,为当事人避免了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了后续商业交易的法律风险提示,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丁婷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在多个领域成功代理了诸多案件,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法律行业中展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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