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自2019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现任职于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是一名专职律师。其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在债权债务案件方面占比约20%,同时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工伤赔偿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占比约15%,并熟悉工伤认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工伤赔偿案件代理
在工伤赔偿领域,解正军律师有着突出的专业能力。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代理被告巫XX与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工伤待遇赔偿案。2021年3月3日,被告巫XX到原告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地面杂工,6月13日在工作中受伤,此后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被告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解正军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答辩意见,指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法院审理焦点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定了几个关键焦点。首先是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原告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法院对原告这一主张不予支持。其次是劳动关系终止时间,结合被告治疗情况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法院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再者是工伤待遇具体金额,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因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故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最后是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因原告起诉,仲裁裁决未生效,但法院审理以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为限。
案件最终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作出判决。一是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二是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三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这一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体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能力。他始终秉持以客户权益为中心,专注细节,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领域不断积累经验,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解正军律师将继续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擅长领域深耕,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在四川凉山地区的法律行业中继续发光发热。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