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优秀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良好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其在面对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能够从专业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为后续的执业生涯提供了有力的知识支撑。
执业经验丰富
自2017年起,陈俊全开始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和民事领域都有深入的实践。尤其在刑事案件方面,他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占比约70%,展现出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造诣。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他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担任多项职务
陈俊全身兼数职,他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律师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也为他提供了更多参与法律事务和公益活动的机会,进一步提升了他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担任企业顾问
陈俊全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他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合同审查、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通过他的专业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刑事辩护成果
在刑事辩护领域,陈俊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他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例如,在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林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在李某涉黑案中,最终使得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中,为杨某争取到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中,陈某获得缓刑。
代理寻衅滋事案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陈俊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参与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蒙X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他还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陈俊全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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