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原本相爱的人步入婚姻殿堂,都希望能携手走过一生。可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不少夫妻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很多人就有疑问,离婚冷静期满30天到底可不可以领离婚证呢?这关系到他们能否顺利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重新开启新生活,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立的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冷静期内两人都没反悔,冷静期过了之后,就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去领离婚证。
二、冷静期满30天领离婚证的条件
要在冷静期满30天领到离婚证,首先双方都没有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其次,双方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比如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冷静期内都没改变主意,在冷静期结束后的第10天,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带齐了所需材料,就可以顺利领离婚证。但是如果这30天内,只有一方去申请,那是领不到离婚证的。
三、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准备很多证明材料。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比如孙先生和刘女士去办离婚,他们提前把这些材料都准备好了,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很快就完成了手续。要是材料不全,就得来回跑,既浪费时间又耽误事儿。
四、办理流程
先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然后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接着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之后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最后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领了离婚证后,后续可能会涉及财产分割的执行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怎么办;还有子女抚养方面,抚养费的支付、探望权的行使等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大量专业律师,律师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在为大家解决法律问题时,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大家理清后续流程,让大家在处理这些事情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